葉俊榮和吳茂昆有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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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和吳茂昆有差別嗎?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林諍諍

葉俊榮和吳茂昆有差嗎?其實差別不大,民進黨政府尋尋覓覓最後總算找到教育部長人選,台大校長出缺很久,高教的競爭力在點點滴滴的消失,惟民進黨政府不會很在乎這些,以更宏觀的角度觀之,台灣的國際空間被閉鎖、被邊緣化,兩岸關係凍結,政府都不在乎了,台大沒有校長,台灣沒有教育部長,高教沉淪也沒什麼了不起,重點是政策要延續,意識形態治國的原則絕對寸土不讓,葉俊榮要接教育部長就是要繼續吳茂昆的拔管案。

葉俊榮認定管中閔違背利益迴避,所以要台大重啟遴選,他說要找一條新路,希望雙方可以有溫度的溝通,不要文來文去。事實上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不是溝通態度溫婉誠懇就可以軟化或是感動對方,台大依據《大學法》規定組成遴選委員會選出校長,教育部必須依法聘任之,教育部卻一口咬定過程有瑕疵,管中閔的獨董沒有利益迴避,所以要拔管。台大強調「依法行政,尊重大學自治是不容妥協的原則」,葉俊榮既然知道情勢就是兩輛對撞的火車,為什麼認為透過諮詢、溝通、請益就可以改變彼此的立場和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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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賴清德臉書)

葉俊榮赴陸講學27天,曾經對著媒體說沒有收取任何費用,沒有職位,沒有薪水,一切合乎規定,今年4月份的時候他講得大義凜然,一身傲骨,學術界沒有人相信他到中國大陸純粹做功德,分文不取。現在接任教育部長,知道必須接受檢驗,就立刻改口有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這樣180度的大轉彎,葉俊榮臉不紅,氣不喘,好意思嗎?這是誠信的問題,至於過去2012年所捲入的假發票事件,指示學生用國科會的補助款買與專案研究計畫無關的物品,這是操守的問題。誠信加上操守都有問題,這和吳茂昆有什麼不同?

怎可說赴陸講學、假發票是法令模糊地帶,葉俊榮不必用數百個學者也捲入假發票的案件來合理化自己的不法,套用徐國勇當發言人時神勇的替吳茂昆辯解說,「不管吳茂昆有無違法,管中閔不能用別人的違法來主張自己的正當性」,現在我們用徐國勇的話來回敬葉俊榮。一個耶魯大學的博士,具有國際水準的法學素養,對於假發票的說法是「為何不夠小心,未盯緊,以後實際改進」,這跟新的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被起底酒駕判刑,就說沒有再犯過一樣的招式,為什麼江春男酒駕就自己反省不敢去接任新加坡代表?谷辣斯和葉俊榮兩個人都勇於任事,一個以後要當反酒駕的終身義工,一個要在教育部長任內將模糊的規定講清楚,讓學者不用陷入風險。這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葉俊榮有什麼資格拿起大刀要嚴審台大遴選委員會的瑕疵?只看到別人眼中有刺,沒有看到自己眼中的梁木,這就是葉俊榮和吳茂昆一樣的特質,採用兩套律法標準。

論操守、論誠信,葉俊榮和吳茂昆的差別是50步不要笑100步,兩人都是讓政治凌駕專業和法治,只為政黨意識形態的施政原則效力,龜不要笑鱉沒有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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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8-07-17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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