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供「照顧服務就業獎勵」
最高補助10萬8,000元
【記者吳雲英/新北報導】為紓解照顧服務員人力需求,勞動力發展署提供「照顧服務就業獎勵」補助津貼,凡失業者、非自願離職者只要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從事照顧服務工作,每月除薪資外還可獲得額外5,000到7,000元的補助,最高補助可達18個月共10萬8,000元。
29歲的小愛(化名)曾在護理之家從事看護,婚後回歸家庭任全職媽媽,面臨家庭開銷與教育費越來越大,委由婆婆照顧小孩,小愛來到「花蓮就業中心」登記求職。經就服員晤談後,得知小愛擁有照顧服務員證書,並有養護機構的工作經驗,立即運用勞動部「照顧服務就業獎勵」計畫,推介小愛到居家護理所擔任看護,小愛順利重返職場、工作得心應手,目前已穩定就業半年,她開心的說:「非常感謝『花蓮就業中心』的協助,讓我回到職場快樂工作,照顧服務不但能助人,也讓我分擔家計、提升生活品質,真是一舉數得!」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林仁昭分署長表示,長照2.0計畫推動後,照顧服務員人力需求倍增,為改善人力不足的問題,勞動部擴大失業勞工就業獎勵適用的範圍;凡失業30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勞工,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從事照顧服務工作連續達30日以上,工作期間就可獲得第1至6月每月5,000元、第7至12個月每月6,000元、第13至18個月每月7,000元的就業獎勵補助,最長發給18個月計10萬8,000元!民眾若想進一步了解相關措施與補助,請親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電洽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02)8995-6399分機1473陳小姐或轄區各就業中心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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