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寶山
美國非裔美籍億萬富翁史密斯(Robert Smith),日前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莫豪斯學院畢業演說時,發表了令人震驚的演說,表示將幫畢業生償還學生貸款,估計總金額達新台幣十二.五億餘元,感動學生。
此善舉新聞在全球傳開來引起討論,讓我想到台灣揹學貸的人數還真是不少,根據教育部資料,目前有超過八十七萬人有學貸壓力,一人平均二十萬。以就業後平均薪資二萬八千來推估,要不吃不喝七個月才還得完。
雖然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在去年拍板放寬就學貸款還款條件,不論經濟條件,所有學貸貸款人除了原有第一年無需還本息的寬限期外,新增最長四年的「只繳息期」,也就是說還款期限可延長最多四年。對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來說,雖能減輕負擔,但終究還是負擔,因此除了還清學貸一事,更重要的是「如何」還清還能存到錢。
學貸要怎麼還,要慢慢還?還是一次繳清?這是我在對大學生的演講中很常被問到的問題。以現在政府提供可以只繳息四年的寬限期,建議這四年可以慢慢還,再運用其他理財方式,增加收入,屆時再評估收入情況,以及當時的金融市場狀況,再決定是否一筆還清。因每個人的個性及生涯規劃、職場際遇不同,沒有一定需怎樣做的方法,但提早規劃、有紀律的還款是一定需要的。
至於多早規劃,如果來得及,應該是在借學貸的同時就要想到如何還款。我知道很多大學生都會打工賺錢,在我了解他們的打工性質後,都會提醒他們想一想:「這份工作對你的未來有什麼幫助?」既然要花時間去打工,不如多增加附加價值,在畢業後的求職履歷上可以有所加分,重點是值得「加薪」的資歷。例如進入大公司工讀、實習,也許有轉正職的機會。打工只是個過程,但要讓這個過程為自己的未來加分,更是重要。
做理財一定都知道收入減去支出等於儲蓄的道理,但對年輕人來說,處在吃喝玩樂誘惑很多又愛玩的年紀,這個觀念一定要反轉過來,必須收入減去儲蓄等於支出,才能盡快還完學貸,並存下一筆錢,不論購屋或創業,都是良好的財務基礎。沒有還不完的學貸,只有不會還的人,同學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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