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競標金主 赫見公益信託基金

記者: 財訊雙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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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競標金主 赫見公益信託基金

國內公益信託亂象叢生,偏偏《信託法》修法一拖再拖,由於缺乏監督機制, 公益信託恐將淪為「真避稅、假公益」的工具,甚至還成了5G頻譜競標的金主。

文/吳雅樂

國內5G頻譜競標掀起各家電信商全力爭取,其中被視為黑馬的台灣之星,今年也引進策略合作夥伴注資34.2億元,順利以197.08億元取得3.5GHz的40MHz頻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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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引發外界注意的是,該筆資金是由達勝壹甲壹投資公司、銓陞投資公司及璽兆投資公司共同認購,其中,達勝壹甲壹的負責人是達勝集團暨中嘉董事長郭冠群,而銓陞投資、璽兆投資則是由「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100%持股子公司─泰賀與朝隆共同合資成立;之前宏泰也透過這個架構,投資了有線電系統─中嘉,在當時引發高度爭議。

宏泰集團在2018年時,以公益信託旗下子公司璽兆投資與銓陞投資,取得中嘉49.76%股權,引發軒然大波,包括法務部以及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的主管機關教育部都強調,雖然法令沒有明文規定,但這樣的作法確實有爭議;最後政府是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通過該投資案,也彰顯其投資案的高度爭議性。

公益基金變投資銀彈 教育部對爭議案件莫法度

然而,宏泰集團仍繼續以這種方式進行各項投資業務,這次也以相同的公司入股台灣之星。而且,整個泛中嘉集團對台灣之星的持股雖只有3.77%,卻已經是第3大股東,再度讓外界質疑,宏泰集團是以「公益信託」之名,行「投資控股」之實。

長期研究公益信託的獨立記者姚惠珍指出,《信託法》施行23年,國內市值逾1千3百億元的267個公益信託亂象叢生,法務部在去年8月中旬提出《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現行「公益信託控股化」、「公益信託淪為委託人鎖股權的小金庫」、「關係人自肥」與「委託人隱身幕後成為藏鏡人」等法規疏漏亡羊補牢;但該草案卻未能杜絕最大弊端「慈善支出比過低」的問題,令外界質疑法務部修法有「打假球」之嫌。

「若是比較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的投資與投入慈善的支出,顯見該公益信託對拓展事業版圖的積極企圖,並不亞於國內任何財團,更凸顯與其公益屬性不相符。」姚惠珍強調。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中正大學法學系教授謝哲勝則提醒,依據現行法令雖然合法,但把公益信託的子公司當成投資公司來操作,的確存在許多爭議。謝哲勝也認為,這次與上市中嘉案不同的是,這次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投入台灣之星的持股比率較低,投資風險較小,尚未違反「謹慎投資原則」,占比20%可能就有風險,萬一超過30%就更不妙了,所以這次的爭議會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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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0-01-2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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