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處即日起辦理109年度地價稅稅籍清查
【記者吳雲英/台北報導】 為落實稽徵業務並維護租稅公平,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109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清查範圍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加油站用地、農業用地及減免稅土地等。
該處提醒民眾,土地須符合一定要件才能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如使用情形變更,不符合按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原因、事實已消滅,應主動向該處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改課地價稅,若未主動申報經查獲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還可能被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以常見的自用住宅用地為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辦竣戶籍登記,如果申請核准後,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將戶籍全部遷出,因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地價稅會比原來適用自住稅率增加4倍。舉例說明,甲君所有臺北市土地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108年地價稅額為3,000元,因考量子女就學需要,於108年6月間將全戶戶籍遷至學籍地設籍,已不符自用住宅用地應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之規定,應自109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其地價稅會增加為15,000元。
該處表示,為落實清查作業,除向戶政事務所、國稅局等相關單位蒐集資料審核土地使用情形外,必要時也會派員現場勘查,清查人員於實地執行清查作業時,會配戴識別證,請納稅人給予協助配合。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分處洽詢,亦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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