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空汙 中市議員建議修訂現有管制生煤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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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空汙 中市議員建議修訂現有管制生煤自治條例

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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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年3月函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造成台中市政府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超量使用生煤開罰及要求中火興建煤倉恐於法無據。台中市議員楊正中在台中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建議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在聲請釋憲的這段空窗期應新修訂現有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捍衛市民健康。


楊正中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明訂,環境保護屬地方自治事項中央直接宣布「管制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是否侵犯地方自治?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本自治條例係105年1月26日就生效並送中央備查,若當初中央認為其屬於中央立法的委辦事項就應該不予核定,而非請台中市再研議,顯示當初中央肯認此為地方自治事項。


楊正中說,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是法治國家理念,更是眾所周知的原則。105年1月26日「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發布實施,107年8月1日「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布全文100條施行。楊正中認為即便是大法官解釋也不會溯及既往,行政院逕行公告自始無效,對於法律的溯及既往及明確性、安定性恐有違憲的問題。而業者過去因應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花費數億元興建煤倉;再者中市府先前針對中火超量使用生煤、生煤燃量超量等也開出共1800萬的罰鍰。因此宣告自始無效後,如業者提出國家賠償,市府要如何面對?


李善植表示,若連釋憲最後被確定無效,臺中市政府將確定要返還中火相關賠償甚至是業者興建煤倉的費用,將造成市庫非常大的損失。另外李局長也說現在中火也有提出訴願,因應自治條例部分無效也造成內部訴願程序難以進行。


聲請釋憲曠日廢時,這段空窗期要如何管制中火,楊正中也建議市府法制局應考慮與環保局共同研議其他管制排放汙染 物的措施,或是重新修訂現有的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捍衛市民健康。

最後更新時間:2020-05-1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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