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簽約 福田水資中心化身小水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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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簽約 福田水資中心化身小水庫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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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福田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計畫」預計埋設長約29公里的輸水管線,供應再生水至台中港工業區作為工業用水。市長盧秀燕21日與台中港務分公司及中龍鋼鐵公司簽定用水契約,預計年底招商動工,114年完工啟用。


市長盧秀燕說,市府積極推動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將水資源回收中心轉型成都市的「小水庫」,感謝經濟部水利署政策指導、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福田案近92%經費、在地企業中龍公司率先作為工業界示範,採用市府水資中心所製成的回收水,創造政府、企業、民間三贏局面。


水利局長范世億強調,每滴水至少可使用兩次以上!台中地區每日需水量預計120年達到157萬噸,為穩定供水,市府積極推動放流水再利用計畫,以水資中心回收水作為替代水源,使產業界與企業有穩定水源使用,民眾生活用水也不因工業用水受排擠,提升企業「根留台中」意願。


水利局表示,福田案為行政院所核定「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六座示範案之一,也是國內污水廠放流水供水給工業區使用規模最大的示範案例,經多次地方及中央跨部會協商,終於簽定用水契約,象徵中央與地方開發新興水資源腳步又向前跨進,宣告台中正式邁入水資源循環再利用的新紀元。


水利局說明,福田案於102年即由行政院核定,期間經過多次媒合,雖然已找到用水端使用再生水,但水價、用水契約遲遲無法取得共識,盧市長上任後要求水利局積極與用水端協商,整合供、需、管三方歧見,終於在今年6月與台中港務分公司及中龍鋼鐵公司達成共識,簽定用水契約,預計今年底邁入招商階段,114年完工啟用。


福田案統包工程總經費40.7億元,已獲中央核定,未來將於福田水資中心設置前處理設施,114年完工初期提供每日5.8萬噸再生水,之後最大輸水能力可達到每日10.5萬噸,相當於42萬人生活用水,解決限水期間的工業區水源供應問題,對於旱季用水調度有正面助益。


21日簽約儀式由盧市長與台中港務分公司總經理盧展猷、中龍鋼鐵董事長王錫欽簽訂契約,經濟部水利署長賴建信、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吳宏碩、市議員羅廷瑋、烏日區長陳嘉榮、南區區長陳佩玉均見證,立法委員黃國書、台中市議會副議長顏莉敏服務團隊也到場與會。

最後更新時間:2020-09-21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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