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偽造檢驗報告入境 指揮中心:罰15萬元、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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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偽造檢驗報告入境 指揮中心:罰15萬元、移送法辦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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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20)年初自中國湖北武漢爆發的武漢肺炎(或稱COVID-19、新冠肺炎),現已成全球流行性傳染病。由於北半球冬季到來,近期歐美日韓港等地區疫情再嚴重化,多地不僅已重啟封城宵禁措施,其疫情也反應至台灣近來的武肺境外移入病例數上。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從昨(1)日起正式實行秋冬防疫專案。也規範境外入台旅客不論本國籍或外國籍,登機前均須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但也列出4類情況可免附報告,不過入境時仍須自費接受採檢。今(2)日指揮官陳時中也進一步公布裁罰標準,其中持偽造檢驗報告入境者,不僅會被罰處15萬元,同時會被以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


 


指揮中心指出,昨(1)日為實施秋冬防疫專案首日,入境航班26架次(桃園機場25架次、松山機場1架次)、入境旅客計1,141人,旅客配合度佳,無違規個案;其中2人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1人為經部會專案簽准,另1人登機前出示檢驗報告,但抵台時遺失,經與航空公司確認無誤;2人皆入境自費採檢後,配合後續居家檢疫措施。


副指揮官陳宗彥補充,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經部會專案簽准自費採檢的人,是返回義大利,但當地境管政策無法入境,因此再抵台入境。


指揮中心表示,針對部分國人、持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持我國居留證的陸港澳人士於海外確有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困難情形,指揮中心持續盤點樣態,除前已公布緊急協處個案、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等3類對象,新增第4類「其他經指揮中心公告對象」,於簽署切結書及檢具佐證文件後,得入境自費採檢,將不予裁罰。第4類對象說明如下:


一、自我國出境且3日內再入境者:須出示護照內頁出境日期或自臺灣出境機票票根等(使用電子通關,護照無紀錄者) 。


二、2.0至6歲(未滿7歲)嬰兒及幼童:須出示嬰幼兒護照或可辨識出生日期等佐證文件。


三、航班取消,致核酸檢驗報告逾期者:須檢附原航班訂票資訊及原檢驗報告。


四、緊急協處個案的同行者,須提供佐證文件。


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國人、持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持我國居留證的陸港澳人士如不符合上述4類對象,但於海外確實無法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得切結具體事由後登機,入境自費接受採檢,如後續查證不符規定,將依法裁罰。


指揮中心強調,持偽造或變照的核酸檢驗報告入境,裁罰15萬元且移送法辦;若切結入境自費採檢卻未配合者,裁罰5萬元;主動告知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而逕自返台者,裁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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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日起正式實行秋冬防疫專案。也規範境外入台旅客不論本國籍或外國籍,登機前均須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但也列出4類情況可免附報告,不過入境時仍須自費接受採檢。(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


指揮官陳時中亦舉例違規樣態及裁罰基準,包含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傳染病表格填寫錯誤,且不配合更正處以1萬元罰緩;佐證資料不實、線上申報持有核酸檢驗報告,經查驗無報告處以3萬元罰緩;拒絕、規避或妨礙傳染病書表或核酸檢驗報告查驗、應自費採檢者,不配合自費檢驗處以5萬元;檢付偽造、變造的核酸檢驗報告、以及拒絕規避或妨礙查驗,且言行達強暴威脅或侮辱處15萬元跟移送法辦。


指揮中心籲請旅客共同配合防疫,如未能於登機前取得核酸檢驗報告,應先徵得航空公司同意及安排於機上指定區域搭乘,於機場報到(check in)時,請主動告知航空公司機組員及出示切結書,以確保航空防疫安全。


指揮中心重申,對於非持有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陸港澳人士,仍應具備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台。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武漢肺炎防疫不恐慌!


肥皂勤洗手、公共場所戴口罩,減少聚會不握手,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生食肉品!


國外入境若身體不適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出現疑似症狀撥打防疫專線,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最後更新時間:2020-12-0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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