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假前,都會跟學生倡導「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就是擔心會發生不可挽回的悲劇。據了解,今年暑假結束後,有不少婦產科醫師被要求處理「中期墮胎」的嬰屍,這些嬰兒的手腳都長出來了,而會出現這個狀況,跟少女未婚懷孕有很大的關係,加上原本專門處理嬰屍的殯葬業者歇業,所以每次3千協助土葬嬰屍的服務,也因而暫停。
▲小媽媽懷孕不敢說,娃兒「手腳都長出來」無法火葬。(示意圖/Pixabay)
據《鏡週刊》報導,墮胎後採取土葬嬰屍,是因爲火葬嬰屍的方式,必須提供終止妊娠證明或生母身分證件,這讓不少婦產科醫師感到頭痛,認為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政府應該修為「醫師簽證取代其他證明」,好讓來不及長大的嬰兒屍身,能夠儘速火化安息。
報導指出,台中過去有不少婦產科會委託某些殯葬業者,以每具3千元的價碼協助處理遭墮胎或是死胎的嬰兒屍體,但是因為該殯葬業者準備退休,嬰屍處理變成一項困難的工作。加上台中市政府規定,火葬大體必須要有死亡證明,讓婦產科醫師煩惱的呼籲希望可以放寬規定。
對此,Enews新聞網特別訪問殯葬業者。殯葬業者表示,通常20週之後的胎兒就會長出手腳,這時候醫院會選擇與殯葬業者聯絡處理、並開立死亡證明書;20週以下的胎兒則會被當作醫療廢棄物直接處理,或是請其他可以配合的殯葬業者協助。
至於3000元的土葬費用,業者則表示不知情,不過通常這樣的行情價錢,胎兒的大體可能會被隨便找個地方掩埋。業者特別呼籲,無論是幾週被引產的小寶貝,都希望能夠被好好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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