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慣老闆!韓國國會第一大黨共同民主黨議員盧雄來近日提交《勞動標準法》修正案,要求禁止企業在員工下班後繼續通過社交軟件對員工下達工作命令,違令者將被處以最高500萬韓元(約合新台幣11.2萬元)罰款。
▲韓議員提議立法「下班不准傳工作訊息」,最高可罰11萬。(示意圖/資料庫)
據韓媒《gokorea.kr》報導指出,《勞動標準法》原本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近些年來特別是在疫情的衝擊下逐漸被企業打破,使用社交軟件下達工作命令的現象也逐漸增多。有鑑於此,部分企業幾年前便開始探索「晚上10時後禁止與工作相關的社交信息」等規定,但大多數上班族仍表示,在下班後曾接收過上司傳來的工作命令,並對此感到壓力。
盧雄來指出「反复在工作時間外發布工作指示應被視為侵犯員工私生活和休息權利以及職場騷擾。」因此為清算這種無法根除的陋習,並保障勞動者的權利,政府需要執行強而有力的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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