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改標過期食品」稱遭報復!立崧違反食安法、詐欺 諭令30萬元交保

記者: 陳彩梅
生活新聞 | | 觀看數:0
「賣改標過期食品」稱遭報復!立崧違反食安法、詐欺 諭令30萬元交保

台中市西屯區食品大廠「立崧食品」,日前遭前員工爆料涉嫌長期販賣過期商品,不僅要求員工修改食品有效期限,甚至還出貨給知名大型量販店及直播主,但張姓業者出面澄清絕無販售過期食品,反控是因拒絕借錢給前員工,才遭抹黑報復。檢方4日赴該公司搜索,並傳喚張姓業者、廖姓會計等人,偵訊後認為2人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諭令分別以30萬元、15萬元交保。

▲立崧食品涉嫌販賣過期商品。(圖/Google Map

台中地檢署表示,中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後,經檢警衛查緝食品犯罪通報資訊系統通報本署,由檢察官馬鴻驊指揮警方保七總隊、中市府衛生局人員前往立崧食品有限公司執行搜索,並同時傳喚張姓業者、廖姓會計等人到案說明。

經過漏夜偵訊,檢方認定張姓業者、廖姓會計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且嫌疑重大,因此分別諭知具保30萬元、15萬元。

台中地檢署強調,全案事後將持續深入調查,並責囑相關司法警察、衛生機關,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以保障相關當事人身分及國人的食品衛生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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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0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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