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叫集合!中尉當眾怒吼士官長「他X的B」 下場GG

記者: 寧于晨
社會新聞 | | 觀看數:0
不爽被叫集合!中尉當眾怒吼士官長「他X的B」 下場GG

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日前發生一起口角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一名中尉組長因不滿下屬丁姓士官長發言態度不佳,氣得他當眾破口飆罵「「X他X的B,我他X犯X,一個士官長憑什麼叫組長集合」,事後遭對方提告公然羞辱,如今判決結果出爐,遭判拘役20天。

▲不爽被叫集合!中尉當眾怒吼士官長「他X的B」遭判拘役20天。(示意圖/Canva)

判決書指出,戊姓中尉為現役軍人,去年6月17日在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兵群第一營營部擔任後勤官,在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台中甲型聯保廠修理工廠輪車所擔任中尉組長,因不滿丁姓士官長以不佳的態度質問他「7點半集合有沒有問題?」,就向修理工廠副廠長陳姓少校反應丁姓士官長無故缺席集會,並伺機當眾辱罵對方。

 

戊姓中尉趁著陳少校召集所有主官管宣導工作事項之際,當眾辱罵丁男「X他X的B,我他X犯X,一個士官長憑什麼叫組長集合,我是組長還要你士官長來管,我是你小弟嗎?」丁男得知實情後深感不滿,繼而以公然侮辱對戊男提告。

 

戊男事後坦承犯行,但否認是在公然侮辱,辯稱自己是在和陳少校抱怨,而非告訴他人,且對話內容是「他X的我是不是他小弟」,聲稱這些發言只是在自嘲而非針對丁男;而丁男則主張,戊男在發表上述言論時,在場的士官長就只有他一人,有明顯針對性。

 

台中地院法官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不能妥善控制自身情緒,造成告訴人難堪實屬不該,且迄至本案言詞辯論終結時,仍未能獲得告訴人的原諒,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罰戊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共計2萬元。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2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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