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傻眼「公司挑投票日辦尾牙」!網友狂讚:剛好不用當小丑

記者: 寧于晨
生活新聞 | | 觀看數:0
她傻眼「公司挑投票日辦尾牙」!網友狂讚:剛好不用當小丑

今(26日)是九合一選舉投票日,不少民眾一大早就出門到投票所投票,履行公民責任沒想到卻有女網友發文透露,朋友公司尾牙剛好選在今天,導致許多員工都無法返鄉投票,讓她感到十分傻眼。但也有不少網友認為,正好可以藉此為由不去參加尾牙,「剛好不用當小丑,不是很好嗎?」

該名女網友在PTT以「公司尾牙故意挑投票日」為標題難過表示,朋友今天不能回家投票,因為對方公司的尾牙剛好選在投票日,導致許多員工在投票和尾牙之間做抉擇,都寧可選擇有得吃飯抽獎的尾牙,讓她不滿砲轟朋友的公司有問題,「根本就是故意讓大家不能投票」。

▲原PO狠批朋友公司是故意選在投票日舉辦尾牙。(圖/翻攝自PTT)

貼文曝光後,鄉民紛紛表示,「不去尾牙又不會怎樣」、「哇,哪間公司這麼沒品?」「這樣就有不去尾牙的理由啊」、「去尾牙就是去當小丑,讓主管考核你跟同事之間互動,有的還要活動排演」、「離職啊!什麼糞公司」、「不要吃啊,尾牙不都很難吃嗎?還要賠笑」、「這樣就有藉口不用去尾牙當小丑,不是很好嗎」、「爛公司可以逃了」。

 

不過也有人提出質疑指出,尾牙都在用餐時間,其他時段還是有時間投票, 「一大早去投啊!尾牙從早餐開始吃?」、「哪一家公司尾牙從早吃到晚?」、「8點投完就馬上奔回去吃尾牙啊」,原PO對此回應,朋友是北漂青年,如果要回家投票又趕回公司吃尾牙,行程會太緊湊;另有網友抱怨,今天因為要上班所以無法回家投票。

 

但根據勞基法規定,「投票日」即為「放假日」,因此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雇主如果需要具投票權的勞工於投票日出勤工作,必須在不妨礙其投票意願的前提下,徵得勞工同意,並應加給出勤時段工資,若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的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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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2-11-26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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