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保局查核76件網路環境用藥廣告,15件違法
在網路購物普及的時代,許多民眾將多餘的殺蟲劑、防蚊掛片等產品在網上販賣。然而,花蓮縣環保局近期查核76件網路環境用藥廣告,發現其中15件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裁罰金額高達90萬元新台幣。
▲ 市售一般環境用藥標示查核。(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縣府積極推廣綠色政策,呼籲民眾以環境清理代替用藥
花蓮縣長徐榛蔚領軍縣府團隊,長年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等政策。在近年網路購物便利化的情況下,縣府特別呼籲民眾,未持有環境用藥相關許可執照,不得於網路拍賣平台廣告環境用藥,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環保署提醒:合法刊登廣告及販賣產品,遵守「3不」原則
環保署也提出「3不」原則:
- 「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
- 「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
- 「不推薦」,不要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效能。
透過「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民眾可查詢合法的環境用藥,避免觸犯法令。
▲ 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保護居家環境,多以環境清理代替用藥
除了使用合法環境用藥,環保局建議大家多以環境清理代替用藥,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把關,維護居家環境品質。此次花蓮縣環保局的查核,再度提醒民眾網路購物不可不慎,尤其涉及人體健康的產品,必須依法操作,避免觸法,共同創造更美好的居住環境。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