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與行政院環保署合作積極倡導源頭減塑,將進一步擴大執行,台中市境內的所有飲料店自今年10月1日起不得再提供塑膠製一次性飲料杯,包括生物可分解的PLA材質飲料杯。台中市市長盧秀燕今日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市府將持續加強宣導,並呼籲市民朋友提前準備,養成攜帶環保杯的好習慣。
▲台中市長盧秀燕。(圖/台中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今(29日)召開市政會議,環境保護局長陳宏益以「台中市限塑令10月上路、打造綠色消費環保城市」為主題進行了詳細報告。市長盧秀燕表示,台中市限塑令將於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市府早在今年4月14日就已提前公告,為消費者提供約6個月的過渡期,讓大眾適應和了解政策,同時也協助商家處理已購買和儲存的庫存物品。現在已是8月底,只剩下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限塑政策即將正式生效,市府再次呼籲商家們準備好遵守國家標準的替代包材。
▲台中環保局長陳宏益宣導擴大限塑。(圖/台中市政府)
陳宏益局長進一步解釋,台中市早在2021年1月1日就開始限制連鎖飲料店提供泡沫聚苯乙烯(保麗龍)和複合材質的飲料杯和餐具。為迎合國際減塑趨勢,台中市政府決定擴大對象和範圍。根據行政院環保署核定公告,自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內所有飲料店,無論是連鎖還是非連鎖,都不得再提供塑膠製的一次性飲料杯。市府鼓勵市民朋友自備環保飲料杯,這項政策預計在一年內將可減少約1.06億個塑膠杯的使用。
陳宏益局長指出,目前台中市內有約5,000家連鎖飲料店和非連鎖飲料店,其中超過六成的業者(約3,000家)仍在使用塑膠製的一次性飲料杯。台中環保局將在政策實施前加強指導和宣傳,呼籲業者們盡早檢查庫存並備貨替代材質的飲料杯。根據規定,若發現違反政策的業者,將受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處罰,市府強調請業者們合作以避免觸法。
此外,市政府也鼓勵市民朋友自備環保杯前往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和連鎖超市購買飲料,享受價差5元(含)以上的優惠。同時,市府也呼籲市民培養「自備、重複、少用」的綠色消費習慣,以源頭減量為目標,減少一次性用品帶來的垃圾問題。為了方便市民,市政府已與部分品牌的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和飲料店合作,提供借用循環杯的服務。市內共有107處門市參與此項服務,市民可上各企業官網地圖查詢具體借用方式,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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