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型機車(黃牌、紅牌)的停放問題再度成為話題,根據《道安規則》現行規定,此類機車只能停於汽車格位。面對此規定,許多駕駛與公眾表達出困擾與不滿。他們認為,這樣不僅浪費公共空間,也造成駕駛人的不便,尤其在台灣地狹人稠的市區更是如此,對於是否能開放重機停在機車停車格問題,交通部回應了。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無奈表示:「許多大型重型機車友向我反應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也就是說大型重型機車紅燈停等時不能於機車停等區內停等;停車只能停在汽車格,不能停機車格,這是一項不合理的規定,市區停車空間有限,如此不僅浪費空間,更造成駕駛人諸多不便,甚至許多路外停車場未裝設大型重型機車後牌辨識,導致無法停在路外停車場,這些問題,雖持續向交通部反應,但都未獲得正面答復。」
然而在今(7)日的協調會會議結束後,交通部表示,將在今年9月7日之前徵詢六都及相關公會的意見,並研擬「是否同意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般機車格位」。據交通部昨(6)日信函中揭露,徵詢的六都各自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考慮到停車管理與各地方實際情況相關,加上統計數據顯示93%的大型重型機車長度超過2公尺,若停放在機車格更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危機,涉及且必需適當處理的民事與刑事責任課題。
也就是說,交通部並未同意讓大型重型機車在等紅燈時停在機車停等區內,也未接受這類機車停放在普通機車停車格的提議。此舉無疑引起眾多車友反彈:「交通部不倒,台灣不會好」、「交通部長應該要下台」、「難道皮卡停汽車格就很夠嗎?」、「違停寬度可以,重機長度不行」、「車長超長會影響交通,再怎麼長會比一堆四輪的違停跟併排停車還長嗎?到底是什麼邏輯」、「汽車還不是一推開去機車停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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