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電動自行車車主完成申領牌照,交通部公路局推出「減免優惠」以催促辦理,民眾凡於今年12月31日前申請掛牌者,當下均可享免繳行照及牌照規費450元,倘若緩衝屆期不及申辦、卻強行上路者,屆時將處以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桃園監理站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原稱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領牌納管,公路局為鼓勵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主儘速申領牌照,凡於今年12月31日前掛牌者,均可享免繳行照及牌照規費450元。
由於本次掛牌優惠將屆期、不少車主仍未申領牌照,桃園監理站特別提醒車主應儘速辦理,若明(113)年11月30日緩衝屆期不及申辦,強行上路者將處以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恐得不償失。
桃園監理站站長黃成民表示,監理站將不定期會同桃園市警察局交通隊實施路邊稽查,經統計路邊稽查微電車違規率約30%,違規項目多為更改燈光、無後照鏡、加裝後踏板、雙載等為主,故呼籲車主應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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