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三生割頸案震驚社會,再度引發對死刑存廢的爭議。死者家屬日前發表公開信吐露心聲,強烈反對廢除死刑,認為只有嚴刑才能阻止憾事再度發生。對此,廢死聯盟則發文回應,再次宣揚廢死理念,強調死刑不但違反人性尊嚴,更違反國際人權法。
▲新北國三生割頸案震驚社會,再度引發對死刑存廢的爭議。(示意圖/ENews資料庫)
國三死者家屬日前發布一封公開信表示,作為父母,他們能給孩子最後的承諾就是,盡全力監督司法公平、公正、公開審理此案,並要求涉案者應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他們也呼籲政府重新審視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年齡限制和配套措施,並不應只由少數人或少數民代決定。家屬強烈反對廢死,認為只有嚴刑才能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
對此,廢死聯盟在臉書發表文章,引用英國非營利組織死刑專案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雷紹爾(Saul Lehrfreund)的觀點重申廢死決心,並以雷紹爾律師之論點指出,死刑不僅違反人性尊嚴,也構成酷刑,更違反國際人權法。他們指出,現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許多國際司法意見書都指出,死刑構成《公政公約》第7條所謂「殘忍和不人道之處遇」。
▲廢死聯盟在臉書發文回應,強調死刑不具憲法正當性,不但違反人性尊嚴,更違反國際人權法。(圖/翻攝自廢死聯盟)
廢死聯盟表示,《公政公約》已被台灣納入國內法的現況下,雖未強制締約國廢除死刑,但廢死已屬不可逆的道路,未來將全面事實上和法律上完全廢死,尚未完全廢死的國家也應尊重、而非阻礙廢死進程。廢死聯盟批評,即使台灣憲法強調了死刑具有「嚇阻力」,但卻未負起舉證責任,提出令人信服的數據等資料,證明死刑對預防其他公民權利受害而言是必要的。
廢死聯盟指出,現今的司法界及社會學界等,逐漸有一個相同的共識,即認為「 死刑的嚇阻作用並未被證實」,而死刑的另一個法理基礎是「應報」思想。最後聯盟引用雷紹爾律師的說法指出,用報仇為由允許國家奪取生命,在本質上是對社會的侮辱,更不符合民主社會的人性尊嚴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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