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前議員高敏慧,在台北縣升格新北市前後,有6屆議員資歷,但她涉及詐領約1181萬元的公費助理補助,與2名黃姓助理,被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其支出大於補助款,且非用在私人部分,將高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2年6月徒刑、一名黃姓議員助理被處判1年2月徒刑
▲新北市議會前議員高敏慧涉詐領助理費。(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敏慧曾擔任台北縣議會第14屆到第16屆議員,升格成新北市後,從第1屆也一路當選到第3屆,議員資歷多達20多個年頭,是議會老將。但由於高涉及聘請「人頭助理」,詐領新北市議會公費助理補助(每位議員每月最多24萬元額度),將原應給付給公費助理的薪資,再轉到她名下帳戶,用以繳交她個人費用,總共金額約1181萬元,被檢方起訴。
檢方認為,高涉及職務上詐欺取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洗錢防制法等罪名,有2名助理為共犯,將高等3人起訴;但法院審理後持不同見解,認為高的事務支出金額,仍高於議會給予用來聘請助理的補助款,不實申報部分並非挪為己用,因此認定不構成貪瀆,因此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審判,判處高2年6月有期徒刑、黃姓助理1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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