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已公告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實施方案,今年春節加成期間為2月5日凌晨0時起~2月14日深夜24時止、共10天,需使用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按表收費、額外向乘客加收費用,若違反規定將可處新台幣9,000元罰鍰,得不償失!
▲今年春節車資加成期間,提醒計程車業者務必按表收費、以免受罰。(圖/屏東監理站提供)
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規定,計程車業者及駕駛人除了應裝設計程車計費表、按表收費外,同時也要列印乘車證明供乘客收執,而為保障乘客搭車權益,屏東監理站監警也將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各運輸場站持續不定期擴大聯合稽查,以加強取締及宣導,請務必遵守。
屏東監理站站長羅振瑞呼籲民眾,搭車時如遇有未按表計費之情形,請提供相關事證,包括:搭乘日期、乘車起訖點、車號、駕駛人姓名等資料佐證,並以信件、傳真、電話等方式傳送至本站,經查證屬實者都將依規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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