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一名現役軍人阿傑(化名)因貪圖小利,將自己的郵局帳戶和虛擬貨幣交易帳戶,分別以8萬元和每月3萬元的價格,租給兩名詐騙集團成員使用,導致3名無辜的受害者被騙走了約29萬元。橋頭地院審理此案後,依據洗錢罪將阿傑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並且罰款1.5萬元。
▲一名現役軍人阿傑(化名)因貪圖小利,將自己的郵局帳戶和虛擬貨幣交易帳戶,分別以8萬元和每月3萬元的價格,租給兩名詐騙集團成員使用。(示意圖/shutterstock)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傑在去年4月10日,將自己的郵局提款卡和密碼放在高雄某捷運站內的置物櫃,然後以8萬元的價格將帳戶交給一名真實身份不詳的詐騙集團成員;同月的17日,阿傑又將自己的虛擬貨幣交易帳戶的登入帳號和密碼,以每月3萬元的價格,並且每日交易額1萬元再抽佣300元的條件,租給另一名真實身份不詳的詐騙集團成員。
這2名詐騙集團成員利用阿傑的帳戶進行詐騙,導致3名受害者遭受經濟損失,總計被騙走約29萬元。當警方接獲報案後,很快就透過調查線索找到了阿傑,而阿傑也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坦承不諱。
▲2名集團成員利用阿傑的帳戶進行詐騙,導致3名受害者總計被騙走約29萬元(示意圖 非當事者/ENews資料庫)
橋頭地院法官在審理此案時指出,阿傑明知道國內詐騙案件的猖獗,卻仍然將自己的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這不僅助長了經濟犯罪的風氣,還讓詐騙集團可以藉此掩飾和隱匿犯罪所得,對金融交易秩序造成了嚴重的擾亂,最終依洗錢罪將阿傑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罰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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