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17歲高中生豪砸2000萬元買下新北市一戶房,雖然戶頭裡的錢有大半是父母給的,卻無須繳付贈與稅,掀起不動產投資圈討論。對此,台北國稅局指出,由於高中生父母證明了支付的款項確實是未成年自身所有,因此得以免課徵贈與稅。

▲17歲高中生以自己帳戶裡的錢買下2000萬元的房產,無須繳付贈與稅。(示意圖/ENews)
國稅局透露,該名高中生向第三方買下了一戶位於新北市的房產,成交價格為2000萬元,之所以無法追課贈與稅,主要原因在於高中生的父親在買賣契約成立日後的30天內,拿著高中生的帳戶存摺影本,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藉此證明該筆不動產價金來源,為高中生從102年至112年間受贈與自父母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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