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營造更友善的教育環境並增進學生自信,教育部已修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並將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修訂重點包括降低國小低年級筆試測驗次數、增加因應災害及傳染病等變故的彈性評量方式、放寬出席率計算彈性,以及設立學校人員違反本辦法的議處機制。
▲教育部針對國小、國中修正學習評量辦法。(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增因應災害及傳染病等變故規定
為了應對學生的居住地或學校所在地發生災害、傳染病,或學生遇到其他重大變故,如果這些因素導致學生無法正常進行面對面的課程學習,學校可以採用數位遠距教學或其他合適的教學方法。同時,學校也會靈活調整評估方式,以確保學生的教育權益得到保障,並保持師生的健康安全。
段考次數從每學期3次改成2次
國小一、二年級每學期的段考次數上限將從原本的3次降為2次,而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三年級的上限則維持為每學期3次。教育部表示,這樣的調整是基於國小低年級為學生學習能力的奠基期,應該更加重視生活習慣與品德的培養,並協助學生在生活與實作中主動學習,因此定期評量方式及紙筆測驗次數需要有彈性且多元的規劃。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信務認為,這樣的修訂是適時的,因為一學期考3次實際上很難拿捏時間,而且學期中的運動會、校慶等活動也可能干擾學習狀況,因此對於國小來說,每學期考2次應該是較適當的評量次數。
▲低年級生段考次數減少為2次。(示意圖/shutterstock)
學生生理假、懷孕等特殊因素 不列出缺席紀錄
考慮到學生因生理假、懷孕等特殊狀況而需要的特殊假別,我們將在計算出席率時新增這些假別類別。這樣的調整使學生請假更具彈性,避免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學生的總出席率,若未達三分之二可能對獲得畢業證書造成影響。
學校人員違反本辦法議處機制
為了防止學校相關人員未按照規定進行學習評量,進而影響學生的權益,我們新增了一套處理機制。這套機制旨在明確規定當學校違反相關法規時的應對措施,以確保評量的公平性和保障學生的學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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