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對無子女的宋姓老夫妻,於2014年賣掉新北市的房子,並將所得款項存入宋男的戶頭,搬回彰化老家定居。然而,隔年宋男因病去世,遺產由妻子謝女繼承。謝女在繼承遺產後,購買了彰化的房子,並在2022年過世,由於她們膝下無子,所以名下的1107萬遺產由她的2名妹妹繼承。沒想到此舉引發宋家的5名兄弟姊妹感到不滿,雙方家庭告上法院。
▲法院最終駁回了宋家兄弟的訴訟。(示意圖/shutterstock)
宋家的5名兄弟姊妹認為他們的哥哥宋男的遺產被嫂嫂的妹妹拿走,因此向法院提告,追討宋男遺產的553萬元。他們主張,當時哥哥去世後,後事都是由他們兄弟處理,並且他們認為,根據哥哥去世時的遺產計算,嫂嫂應該只能分到一半,另一半應由五名兄弟姊妹均分,每人應該可以得到110萬元。
然而,謝女的妹妹們認為,他們所繼承的是他們姐姐的遺產,並且他們認為,當他們的姐夫去世時,他們的姐姐和姐夫的其他兄弟也有達成協議。因此,彰化地方法院最終駁回了宋家兄弟的訴訟,認為他們無法提出具體的證據,證明謝女有隱匿財產的嫌疑。這起遺產爭議案件,最終以宋家兄弟敗訴告終。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