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臺東縣動物防疫所接獲多宗犬隻受捕獸鋏夾傷的案件,引起社會關注。為此,動防所決定將對違法設置獸鋏者進行嚴厲追查,並將依法對其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的罰款。此外,農業部早於109年3月1日起正式禁止使用山豬吊等陷阱捕捉動物,並呼籲民眾積極檢舉違法設置捕獸鋏、山豬吊的情況。
▲ 縣府加大稽查力度,以防民眾使用危險獸鋏等工具。(圖/台東縣府提供)
臺東縣政府表示,動防所已加強對臺東縣內所有五金業者的稽查力度,並進行禁用獸鋏及山豬吊的宣導工作。在112年度的五金百貨禁展售獸鋏現場訪查中,共訪查了63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獸鋏展售的情況。此外,動防所也受理了民眾檢舉的1件網路販賣獸鋏案件,經查證後發現該店家已經歇業,並無違法營業的情形。至於民眾通報的獸鋏傷害犬貓救援案件,則共有33件。
縣府農業處指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14-1條第1項第7款的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的套索陷阱捕捉動物,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山豬吊」。由於「山豬吊」是使用堅韌的金屬鋼索製成,動物一旦被套住,劇烈掙扎會使套索更深地陷入動物的肢體表皮,如果不能及時解脫,往往會導致動物斷肢甚至死亡等嚴重後果。因此,動防所一旦接獲此類報案,都會立即派人前往調查,並將陷阱帶回作為物證保管,以追查設置人的違法行為。
農業處長江慧卿呼籲,如果民眾發現有人使用獸鋏、山豬吊,應立即檢舉,並通知動防所(089-233720)派人移除。如果有必要先行拆除陷阱,應使用長棍等工具解除陷阱,以避免用手直接碰觸陷阱而發生危險。如果發現動物已誤觸陷阱,應立即通報1999縣民專線或1959動保專線,動防所將會儘速派員到場進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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