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私立義民中學去年爆發勞資糾紛,46名教師聯合提告校方,要求支付積欠的年終獎金、學術研究費及晉級薪資差額,共1468萬餘元。日前,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年終屬於恩惠姓給予,不是一定要給,且學校因財務狀況無法給付,並未違法,最終判決駁回教師們的求償請求,案件仍有上訴可能。
▲新竹縣私立義民中學去年爆發勞資糾紛,46名教師求償1468萬一審敗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這起糾紛源於2022年3月16日,義民中學在全校會議上單方面宣布扣減年終獎金及學術研究費。教師們表示,校方長期苛扣、積欠研究費,且未依「教職員工成績考核辦法」給予考核成績優異的教師晉級、晉薪,使他們受到薪資差額損害共1468萬餘元。經勞資爭議調解無果後,46名教師聯合提告,要求校方與校長連帶負起給付責任。
針對教師的指控,義民中學表示,學校與教師的契約中並未約定支給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屬於獎勵性質,並非經常性給與。由於學校財務狀況緊張,需支付興建義民大樓的工程款,因此未編列年終預算。校方強調,這並未違反誠信原則或權利濫用。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根據「私立學校法」規定,年終獎金是為獎勵教師而給予,學校可依教師表現及財務狀況決定是否發放,並非必須給予。雖然教師們主張學校有錢建校舍、卻沒錢給年終,但目前學生仍是滿招狀態,舊校舍要翻新並無不當。至於積欠研究費的指控,學校在校務會議上已確定以95%計算費用,且後續也未再變更該決議,因此,教師要求學校根據雇用合同補足差額是沒有根據的,也未能具體主張義民有何未依規定應給付該晉級薪級的理由,故判決46名教師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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