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區徐姓男子2023年6月間,多次用衣架、傳輸線虐打6歲兒子,為了不讓外人發現傷痕,還將兒子放進裝滿溫熱水的塑膠水箱內「退淤」,朝兒子頭部沖淋溫熱水至少30分鐘,造成兒子因橫紋肌溶解全身無力,溺斃在水箱中。一審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徐男被依對未成年凌虐致死罪重判16年;徐不認凌虐提起上訴,二審今(19)日撤銷原判,改依過失致死罪論處,但刑期不變,仍是16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豐原徐南虐打6歲兒子致失能溺斃,一審被判16年不服上訴。(示意圖/ENews資料庫)
審判書指出,徐男的兒子出生於2017年,原本由奶奶負責照顧,直至2022年底,徐將兒子接回撫養,一同住在徐男丁姓女友的租屋處。2023年3月起,徐男認定兒子不服管教,多次以凹折衣架、電源傳輸線抽打兒子臀部、背部,或叫兒子雙手將寶特瓶高舉過頭罰站、進到裝滿冷水的收納箱沖淋冷水處罰。為防自己虐童行為曝光後,還不准兒子到幼兒園上課與老師接觸、也不帶他就醫。
2023年5月29日至6月1日期間,徐男再次用傳輸線、衣架毆打兒子,不僅造成6歲兒頭部、顏面、四肢等多處都有挫擦傷與瘀傷,還導致男童背部大面積瘀傷及下背部皮下廣泛出血引發橫紋肌溶解症。為了快速「退瘀」,徐男於6月1日將身高120公分、渾身是傷的兒子浸泡在裝有八分滿熱水的收納箱中,還不定時以蓮蓬頭朝他頭部沖淋溫熱水,且持續至少半小時以上,導致男童右上臂、右小腿、左小腿都因浸泡而脫皮。期間徐男離開浴室,約莫15分鐘後返回就見兒子在箱中溺水窒息,雖徐男將兒子抱到客廳急救,並由丁姓女友報請消防人員到場救護,但男童最後仍搶救不治。
▲台中高分院二審將「凌虐致死」改「傷害致死」,刑期維持16年不變,仍可上訴。(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檢方於去年6月6日對男童進行解剖,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傷痕,認為男童父親徐男涉嫌重大,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全案起訴移審台中地方法院,並交由國民法官審判。國民法官審理後,依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罪,加上累犯,重判16年有期徒刑。徐男不認有凌虐致死犯行,認為自己是在管教小孩,且一審量刑過重上訴二審,徐男辯護人也說,雖行為逾越管教範圍,但並非「殘忍而不人道」,不構成凌虐,用溫熱水退瘀在醫學上也有相關根據,另男童死因與徐男行為是否有因果關係,依目前卷證無法證明,請求二審撤銷改判,檢方則認上訴無理由,請求法院駁回。
二審合議庭今天上午宣判,撤銷一審凌虐致死罪認定(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改依傷害致死罪論處(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但在刑度量處上仍維持16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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