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引自網路)
當興趣變成工作──即使忙碌也很開心
之前在找工作時,朋友同學總會一起討論究竟是要找能賺很多錢、頭銜響亮符合所學的工作,還是要做自己喜歡、能讓自己覺得開心的工作,而我毫不猶豫地選了後者。
對我來說,能讓自己開心是很重要的。因為是自己的興趣,所以即便疲憊也累得很值得;因為是自己喜歡的事,所以願意投注大量心血和腦力;因為是自己的夢想,所以對品質有一定的堅持。
從小我就喜歡塗鴉和設計,課本裡總是被我畫得亂七八糟,連家裡的牆壁都有我的「傑作」,隨著漸漸長大,更加確定自己未來想往設計發展。除了塗鴉之外,小時候我就非常喜愛書本、紙張的觸感,有事沒事就往書店跑,翻一翻書、看一看封面,一晃就是一下午,在書店裡被一本一本的書環繞就覺得好幸福。因此,即便網路資訊愈加發達,3C產品日益蓬勃,使得紙本出版業狀況越來越艱難,我仍是任性地把出版社放在第一志願,希望也許哪天能在書店裡看到自己的作品。
順利找到工作之下,現在於公司擔任設計,雖然只是剛起步,才正開始學習,經手的案子還非常的少,但仍是很開心,每天都可以「公然」的專注於畫畫寫寫、排版等等,做自己喜歡的事!除了一邊做喜歡、符合興趣的工作,還能夠一邊磨練自己的技巧,讓自己更加精進。每天工作雖然累卻也累的開心,每天都是充實的一天!
還記得剛進來時,主管就對我說,每個人都要記得自己的夢想,對其懷有熱忱與堅持,這樣生活才會快樂。而做自己喜歡的事,能夠開心、用心工作,大家才能一起進步、越做越好!
編輯◎飄飄
文章轉載自 點石成金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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