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昌:與甄珍離婚28年 給她20億她斷我經濟來源

記者: Yes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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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昌:與甄珍離婚28年 給她20億她斷我經濟來源

【Yes娛樂新聞中心】

  大公娛樂訊 記者吳珊珊報導:日前驚爆台灣著名音樂人劉家昌與甄珍於二十八年前已離婚,但因為了令兒子劉子千有個完整的家,所以二人一直隱瞞離婚的事實。而昨日劉家昌就離婚及得不到生活費而尋求法律解決一事發出聲明,親證二十八年前已在美國辦理了離婚,但最近三年遭經濟封鎖,亦沒見過甄珍,又謂認識的甄珍不會如此不厚道,質疑有人「幕后」主使。

  劉家昌的聲明內容如下:「離婚是私事,為了家務事上媒體版面甚感歉意,甄珍與我都是得過終身成就獎的人,有一定的人格,絕不會為保護自己而傷害別人。

  二十八年前在美國辦理了離婚,離婚是由夫妻變成親人,兒子的媽媽,就是我的家人,愛家人不是人類的本分嗎?我們共同的目標就是讓孩子能在雙親正常的家庭成長茁壯,也是天下父母心,我一生從事藝術工作,男主外,女主內。把所有賺的跟房地產都交給她,為孩子看管,父親管母親管不都是一樣嗎?

  二十八年,孩子已長大成人,獨立了,我曾多次說過沒有她我活不了,這三年,經濟被切斷,也沒見過面,靠大兒子和朋友幫助,一個人孤獨的走過來了。我所認識的甄珍不是不厚道的人,什麼人在幕后主使。

  有人說我賭錢,我賭我自己賺的,從不欠人錢,能給一個家庭主婦二十億以上財產的男人也算夠負責吧。但也不能理財理到最后生活費都不給,活得了嗎?不知為什麼她一定要經過律師,耗時、費錢,雙方談不出結論,一生最不願走的路,也只能以法律途徑找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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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5-05-2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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