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霧峰警分局霧峰派出所於十四日傍晚,發現民眾陳女在派出所門口徘徊多時若有所思,手裡還在講行動電話,同仁主動上前詢問陳女有何事需要協助,才知她被假冒檢察官連騙三次,因錢領光了,不知如何是好,才在派出所徘徊,警方逮捕車手才十六歲。
陳女才向警方陳述接到自稱檢察官的電話告知其涉及擄人勒贖案件,並要求被害人須立即交付新臺幣121萬6千元,被害人不疑有他就立即前往金融機構提款並在霧峰區仁義路交付現金予假冒檢察官之嫌疑人,過約2小時詐騙集團再度打電話要求她再提領新臺幣68萬才能完全處理好案件,均被詐騙集團得手。
詐騙集團食髓知味同樣手法再度要求新臺幣135萬元,陳女因無法籌錢而相當困擾才在派出所門口來回思考,警方知悉後請她佯裝答應詐騙集團的要求,並準備黃色牛皮紙袋(內裝玩具假鈔)佯裝為現金新臺幣135萬,經被害人民生路郵局假裝提款,並依詐騙集團指示將牛皮紙袋帶到霧峰區民生路百姓公廟前,警方早就在四周埋伏便衣警察,隨即發現有一年輕人接近並拿取該牛皮紙袋,於是立即包圍詐欺取款車手陳姓少年(89年次),為警當場逮捕帶返所偵辦。
陳嫌向警方供稱:他是在社群網站上經不起誘惑應徵擔任取款車手工作,如完成一件工作事以抽成詐騙金額的百分之0.15作為佣金,但剛拿到錢就被警查獲,犯嫌在警方偵訊時對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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