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南海仲裁結果今(12日)傍晚出爐,荷蘭海牙國際法庭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判定,中國對南海所主張的「歷史權利」沒有法律依據,且我國派駐海巡單位駐守的太平島也被定義為「礁」而非「島」。
針對此項仲裁結果,總統府表示,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權利。此案仲裁庭審理過程中未邀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未徵詢我方意見。現在仲裁判斷尤其對太平島的認定,已嚴重損及我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之權利。總統府鄭重表示,我國絕不接受,也主張仲裁結果對中國民國不具法律約束力。
國際法庭的常設仲裁法院並不處理領土主權爭議與劃界問題,但因太平島地位與菲律賓欲爭取的海洋權利高度相關,因此在南海權利爭議中,菲律賓於2015年3月將太平島補充列入仲裁標的。
太平島是南海區域中面積最大的海上地物,現在它被裁決為「礁」,表示判斷南海區域內所有海上地物都不可能是「島」,只能有12海里的領海範圍, 而不能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
閣揆林全今日稍早表示,我國已經對外說明既定立場,我國擁有包括太平島在內南海諸島主權,仲裁結果對我方不具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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