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大和為死囚請命為哪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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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大和為死囚請命為哪樁?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 Zera

建商小開王鴻偉因為追求女友不成,砍殺她176刀後棄屍,7度被判處死刑,檢察總長顏大和為他提起非常上訴,認為忽略教化的可能,原判決認定他從無悔意與事實不符,對死囚提起非常上訴當然引起輿論的爭議,死者姊姊表示震驚與失望,定讞了8年的案子》沒有執行,等到的卻是看到加害者獲得一線生機,感到悲憤莫名,她質疑檢察官的角色原本是保護被害者,如今卻是保護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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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顏大和為死囚請命,古代有歷史留名的貞觀之治,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時曾經縱放400百名囚犯回家與家人團聚,在約定好的時間大家回到監獄受刑,結果到時候所有犯人都依著約定回來,唐太宗感動之餘,龍心大悅把他們都釋放了。後來宋朝的歐陽修不苟同這樣的做法,寫了一篇《縱囚論》來針砭這段史實。文章內容分析到,通常君子講信義重然諾,但是罪大惡極的死囚都是小人,怎麼可能視死如歸?對這些小人施以恩德就可以如此快速的教化他們,變成言而有信的君子,根本不合邏輯。他覺得這是上下交相賊,互相揣摩對方的心思唐太宗要博取恩澤廣被的美名,認為囚犯一定會依約回來,囚犯認為持守誠信可能會有機會得赦免,這是很矯情的。歐陽修認為如果殺人者都可以不死,不是聖人治理的法則,不應該標新立異,違背常情來求取名聲。

《縱囚論》的觀點穿越千年時空的隧道之後,依然言之有理可以對應現今的時空嗎?廢死與否的議題在台灣每隔一陣子就會因為隨機殺人或是殘殺幼童的事件引起熱議,但是不管政府或是民間團體所做的民調都顯示,八成左右的民眾反對廢死,廢死是一個上熱下冷的議題,廢死聯盟的支持者有很多的律師、法官、大法官,挺廢死議題對於法界人士來講是政治正確的主流思想,詭異的是完全背離主流民意。檢察總長顏大和以王鴻偉是突然遭到情變的刺激殺人,而非預謀殺人,並且犯案之後悔改認罪,法院未調查是否有教化的可能性的理由,因此提起非常上訴。如此寬容地站在加害人的犯罪動機上替其開脫,談死囚的人權卻忽略受害者及家屬的人權,法界人士卻不會認為這樣是違背公平正義,死囚兇殘的殺害一條無辜生命,哀痛欲恆的家屬等待了9年,還沒有等到加害者接受最後的法律制裁。

或許不敢說顏大和想要像唐太宗一樣沽名釣譽留名青史,但是他的「忽略教化可能」說,也正在教化這個社會,很多作奸犯科的歹徒,只要不是預謀犯罪,犯案之後真心的認罪悔改,檢討改進,即便死刑犯都可以得到免死金牌,這算正向的教化或是負面的教化?2007年台灣曾經特赦一批煙毒犯,結果沒有配套措施的情況下,毒癮發作之後再犯姦殺擄掠的比率很高,就是一個活生生的教訓。

台灣自從2009年立法院通過《公政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兩公約的施行法,從此影響所有的公務機關,行政院也更積極的推動各項攸關人權的事宜。來看看兩公約中提到死刑的部分-「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反廢死的人士認為字面上的意思就是犯情節重大的可以處以死刑,但是挺廢死的人不同意這樣解釋,這是極大的分歧。民意反廢死的聲浪高,該不該成為廢死與否的依據?連大法官的看法都是分歧的,不知道蔡英文說要讓司法改革回歸人民的司法,就是顏大和替死囚非常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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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1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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