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Zera 圖:爆料公社
軍警都是保國衛民的特殊行業,軍人打擊敵人的目標很明確,除了上次國軍烏龍誤觸雄三飛彈打到漁民的意外事件;相較之下,警察可難當了,警察打擊壞人,但是壞人不會寫在臉上,要憑機智判斷,該盤查的不可放縱,但是精準判斷出手的時間只有5到10秒鐘的時間,稍縱即逝,要做到勿枉勿縱真的很難為。大主委李永得身穿夾腳拖,行色匆匆,斜眼看警察,保安大隊員警有眼不識泰山要他出示證件,沸沸揚揚鬧成頭版的大新聞。如果今天被盤查的是一般市民,會是新聞嗎?大主委批台灣是警察國家,其實因為這個事件台灣再次被證明不是警察國家,因為警察請他出示證件被拒絕之後,未進入實質的盤查就放他走,真正警察國家的待遇不是如此輕鬆地。事後大主委的夫人也是大立委邱議瑩痛批員警「超瞎」,批警方勤務教育不足,甚至還有民進黨市議員劉耀仁聲援撂下狠話說,保大警察皮在癢,要叫他們到市議會專案報告,讓人不寒而慄,執政黨的官員和民代真的是好大的官威,得罪不起啊!
台灣的員警可憐,台北市的員警更悲慘,維護首善之區的治安不容易,大小型的抗議、示威、遊行綿密,他們站在第一線常常是被攻擊的箭靶子。此外,台北居大不易,生活費高存錢不易,工作性質繁重複雜,很多員警都想辦法調離台北市,因為這是一個-事多錢少離家遠的工作。以318太陽花學運為例,學運分子佔領立法院,又攻佔行政院毀損公物,但是員警依法行政的結果竟變成被告,林全上台立刻撤告126名學運人士,但是當初負責維安的員警還在被司法追殺,要不斷地進出法院,對於這樣的兩套標準,員警都敢怒不敢言。當台灣的民粹、人權當道,警察依法行政的尺度拿捏動輒得咎,民主法治的核心價值根基動搖,因為不理性的績效和勤務使得員警整天疲於奔命,導致員警的自殺率也偏高。
李永得連續5度在網路發文批警方執法過當,他是根據的是大法官釋字第535號替自己喊冤,但是保大員警依據的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第6條,一方於法有據,一方依法行政,員警何錯之有?如果員警不積極的盤查,整體的治安會有問題,傷害的是民眾的安危。民進黨街頭運動起家,長年與警察對抗,在他們眼中警察是迫害者一般,如今當家執政了,一時片刻心態還很難改。過去大立委邱議瑩曾經因為不滿陳水扁被移送培德醫院,率眾到法務部嗆聲,罵法務部長「孬種」,還把部長辦公室的門踢破,面對立委囂張的言詞辱罵,還有毀損公物,法務部最後竟然撤告,馬政府的軟弱無能,不敢捍衛法治的結果是自取其辱,唾面自乾,因為邱議瑩針對此事居然回擊說-馬政府不敢上法院,所以法務部才撤告,應該去控告馬英九失職。這些道地「超瞎」的言論已經不知讓人如何評論了,立法委員違法又踐踏法治,莫此為甚,只是台灣的立委好大,沒有人敢教導他們什麼是基本的法治精神和法學素養。
保大員警的在警察局核定的治安熱點依法盤查其實是執行例行勤務,只因盤查到大人物被渲染成大新聞,連警察局督察室表示找不到員警該受處分的地方。其實讓人更憂心的是執政的政府正在推動的《保防工作法》、《犯滲透法》,還有《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通過後要成立的促轉會,將來這些擁有行政權和司法權的官員,可以不經過司法機關的同意就對民眾發動約談、臨檢和查扣等,這才是真正嚴重侵犯人權。
有人在撻伐警察的同時,不知有否想過,我們可以平安無事的度日,是因為有辛苦的員警日以繼夜地為維持治安付上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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