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酸國外「誠實預告」可以 卻要欺負台灣人「谷阿莫」? 律師出面點出「這裡」不一樣

記者: 朱健文
名人娛樂 | | 觀看數:0
網友酸國外「誠實預告」可以 卻要欺負台灣人「谷阿莫」? 律師出面點出「這裡」不一樣

網路紅人谷阿莫日前被片商控告對6部電影戲劇侵權,引起網友正反評價,有網友認為,「盜用影片是谷阿莫最大的敗筆」,但也有網友反嗆「誠實預告可以,台灣人反而不行?」對此,知名粉絲專頁「律師彈吉他」就指出,其實兩者最大的不同就在於「誠實預告剪輯電影,並無法完全了解始末(無法得知結尾);谷阿莫的影評,則是濃縮劇情,將故事交代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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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阿莫認為自己符合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範圍。(翻攝自谷阿莫臉書)

至於谷阿莫主張自己「合理使用」,律師認為法官主要是由「目的商業或非營利」、「著作性質」、「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和「利用結果對於著作潛在市場、現在價值的影響」幾點來判斷,律師表示在幾案中,主要是看法官怎麼判斷,比方說使用比例,其實有兩種算法,一種是原電影在谷阿莫影片中的長度,另一種是原電影被使用的片段,在原電影中所佔的長度,前者而言,谷阿莫可說是使用了100%的原影片,如果是後者,所佔比例的確是10分之1,然而後者也有量或是質得差別,比如說已經把整部電影的來龍去脈都放進去,在劇本的「質」來看,到底還是不是10分之1還有待商榷。

 

至於網友最常提到的國外影評「誠實預告」,律師表示,問題不在於是不是諷刺劇情,而是誠實預告剪輯電影,並無法完全了解始末(無法得知結尾);谷阿莫的影評,則是濃縮劇情,將故事交代完畢。這樣的二創到底算不算二創,也是法官判別的要點。



最後關於使用來源為盜版的問題,律師認為,著作權法所保障的是「已公開」的著作,也就是說如果是已經上映或發行的電影都是屬於「已公開」,如果谷阿莫不是利用不法手段取得「非公開」片段,那即使使用盜版影片,仍有討論空間。不少網友聽完,認為律師說得非常有道理,也從法律層面更認識了著作權法,相當推崇。

 

本文已獲 原文作者:律師彈吉他 授權轉載

最後更新時間:2017-04-27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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