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徐平/綜合報導)
天然的真的最好嗎?許多民眾擔心清潔劑殘留,又害怕清水洗不乾淨,喜歡選用宣稱「純天然」的清潔劑,但許多食品清潔劑標示不符容易誤導民眾,食藥署提醒,民眾購買食品用洗潔劑時,應選擇具完整標示的產品,不盡信「食品級」及「無毒」等易生誤解的詞句,另外也不應完全相信宣稱「天然」或「有機」的產品以保障食品安全。
違規標示為「食品級/食用級」、「天然」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6年4月啟動全國性「食品用洗潔劑稽查抽驗專案」,針對量販店、超市、食品材料行等販賣業及餐廳、小吃、夜市等餐飲業銷售、使用的食品用洗潔劑進行標示稽查及抽驗。總計稽查236件產品標示,61件不符規定,逾1/4不合規定,衛生局均命限期改正並依法處辦;另抽驗100件產品,檢驗衛生標準之砷、重金屬(以鉛計)、甲醇、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及螢光增白劑項目,結果均符合規定。
常見標示違規樣態為宣稱「食品級/食用級」、「天然」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標示宣傳並應符合同法第28條規定,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違反者應限期回收改正,並可處最高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標示天然的條件要所有成分都是天然
食藥署提醒,外包裝的品名、圖畫或記號宣稱「天然」者應所有成分均為天然,「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原則」明訂產品成分資訊必須寫清楚以利消費者選購參考,提醒民眾購買食品用洗潔劑時,應選擇具完整標示的產品。除了選購時注意標示,另於使用食品用洗潔劑,應依包裝上的使用方法、濃度及使用注意事項或警語正確洗滌,降低洗潔劑殘留在食物或碗盤的風險,以維護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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