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出面護秩序 南市拆除學甲市場7間舊店鋪平和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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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面護秩序 南市拆除學甲市場7間舊店鋪平和落幕 

記者邱仁武/地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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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甲區公有零售市場位在濟生、中正路交叉路口的7間店舖,與市府官司纏訟8年,經台南地方法院判決確定需拆屋還地給市府,3月23日為拆屋最後期限,之前尚有2戶未搬遷。學甲警察分局為防止抗爭行動,分局長楊青垂、副分局長顏水波、組長李忠憲及學甲派出所所長王啟仁、偵查隊員、派出所員警等到場協助執行強制拆除工作,使得拆除工作甚為順利。


台南地方法院檢察官23日上午10時與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市場管理處、學甲區長邱志榮及市議員謝財旺等人,聚集學甲公有零售市場進行拆除工作。根據了解,強制拆除的學甲區公有市場7間房屋,是於民國98年由當時擔任學甲鎮長現任市議員謝財旺,推動將屋齡老舊市場實施改建,當時拆除中正路14間店舖;另在濟生、中正路上的7間店舖則以地上物是自行出資興建為由,與鎮公所進行訴訟。迄最近判決結果出爐,台南地方法院日前於市場張貼執行命令,要求店家於3月23日前應拆屋還地。


為免拆除衍生衝突情事,先前由學甲警察分局與現今2戶商家積極說明及溝通,終於坦然接受判決結果,並於22日夜間自行搬離。23日上午10時由學甲警察分局分局長楊青垂率員警到場,與台南地方法院、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市場管理處、消防單位、委包廠商於現場實施點交及拆除工作,並由警察維持現場周邊交通疏導管制、公務執行人員安全維護及維持公共秩序,於12時7分左右點交完畢後,旋即進行拆除工作,過程圓滿順利。


學甲區公有零售市場7間店舖強制拆除工作預計將持續進行7天,學甲分局將加強現場施作機具、人員及周邊巡守工作,俾維拆除工作順遂安全。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2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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