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李妍憬去年十月帶著醉意搭計程車與司機爆發口角,最後還演成街頭互毆,雙方被依傷害、公然侮辱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下來,李妍憬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緩刑條件是支付公庫5萬元,運將賀業輝判拘役70天,可易科罰金7萬,未緩刑,可再上訴。
(圖李妍憬 臉書 )
根據自由報導,李妍憬在司法過程中承認自己動手打人、以三字經辱人全部認罪,律師則說,藝人不應無限上綱,司機則是否認打人,對於光碟已顯示他飆罵髒話,他仍辯說我是自言自語,否認辱罵李妍憬。李妍憬在法庭中一度爆哭衝出來,整理情緒才回法庭,可見她受傷很深。
文章參考來源:自由
封面來源:李妍憬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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