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嚴格!19歲男初到夜店就「撿屍」悔不當初 受害女被打動原諒了

記者: 寧于晨
社會新聞 | | 觀看數:0
家教嚴格!19歲男初到夜店就「撿屍」悔不當初 受害女被打動原諒了

台北市一名19歲的高姓男子,2020年初跟著朋友到夜店見世面,期間因發現一名女子喝到斷片,一時心生歹念,模仿他人「撿屍」性侵得逞。犯案後,自幼家教嚴格的高男悔不當初,不僅上吊輕生獲救,還為此罹患憂鬱症而中斷大學學業,最後透過一系列道歉行為,打動了受害女子,同意以50萬元和解,如今判決結果出爐,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高男有情堪憫恕之處,依乘機性交罪減刑輕判1年8月徒刑、緩刑3年,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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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初到夜店「撿屍」性侵得逞,事後悔不當初,備受罪惡感折磨。(示意圖/Canva)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起案件發生在2020年8月1日凌晨,當時年僅19歲的高男和友人前往北市信義區一家夜店玩樂,期間搭訕攀談受害女子時,發現對方已經喝到爛醉,於是萌生「撿屍」歹念,當天凌晨2時許帶見女子依然意識模糊,便將其帶至夜店外路邊性侵得逞。

 

高男事後因怕被發現而匆忙離開現場,而意識模糊的受害者,在大馬路上蹣跚,攔下計程車準備回家卻說不清住家地址,隨後又稱手機被拿走,包包沒拿就下車離去,計程車司機在原地等了許久,因始終不見女子的蹤影連忙報案。最後趕抵現場的員警,在路邊發現衣衫不整的受害者,她雖意識模糊,但隱約知道自己遭到性侵,於是警方趕緊護送女子就醫驗傷,並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查出高男涉嫌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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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到案對犯罪情節坦承不諱,積極向受害女子表達歉意。(示意圖/Canva)

高男到案對犯罪情節坦承不諱,受害人驗傷從內褲採到的男性DNA經過對比,也和高男相符。原本高男要被依乘機性交罪處置,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過高男在犯罪後,備受良心譴責,因無法原諒自己,竟上吊輕生,幸好及時被家人發現救回,甚至還因此罹患憂鬱症而中斷大學學業。而高男也相當積極向受害女子以及女子家屬表達歉意與賠償意願,受害人最終被高男誠意打動,答應以50萬元和解,高男已經付清。

 

法官審酌情節認為,高男從小就有當志工的習慣,本性並不壞,這次是因為年少氣盛、受夜店氛圍影響、加上缺乏正確的兩性觀念而鑄下大錯,不過他在犯後已經努力彌補過錯,也付出相當的代價,基於「修復式司法」理念,因此減刑輕判1年8月徒刑,並宣告緩刑3年,以免入監使其前途全毀,另外高男還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法官希望能透過這些手段,讓高男建立正確法律觀念,記取教訓,改過自新。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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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2-05-1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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