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62年 「紅十字會法」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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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62年 「紅十字會法」廢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已施行長達62年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在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的一槌敲下,宣告正式走入歷史。立法院會昨(12)日表決時代力量黨團廢除紅十字會專法提案,以45人贊成、9人反對的結果,確定廢止紅十字會法,國民黨團雖緊急動員輪番程序發言,但不敵多數立委立場而敗陣,未來紅十字會也將回歸人民團體法相關規範。

藍委賴士葆在進行程序發言時激動表示,世界上有157個國家有紅十字會專法,直批廢止案是執政黨欲操弄「統獨之爭」、「意識型態」,指責民進黨連社福團體都不放過,「會讓台灣變成國際笑話!」,藍委黃昭順則柔性呼籲宜修不宜廢立場,盼民進黨能「一起來修法」。

最後表決結果,國民黨雖有高達20多位藍委在場,但僅9人投反對票,表決結果為45比9,紅會專法確定通過廢止。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認為,廢除紅十字會專法不代表廢掉紅十字會,能讓紅十字會走上正軌,「這就是台灣轉型正義的開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秉叡則表示,黨團立場是支持廢除「特權專法」,但就算廢除專法也不會讓紅十字會從此就不存在,未來參與國際都還是可以正常進行。

紅十字會總會於昨晚也發表聲明,表示此日將是「紅十字運動最沈痛的一天」,紅十字會總會長王清峰認為,立法院枉顧紅十字會的說明,未經委員會審查、以粗暴手法廢止民國43年制定至今約有62年歷史的專法。王清峰於聲明中激動強調,紅十字會財務清白,且接受衛生福利部稽核,並無所謂特權,「而如今竟以莫須有罪名,扼殺在苦難中始終為人道奉獻的天使,這是台灣的不幸,也是國家的悲哀!」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1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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